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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购房贷款,但是由于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最近三四年没没有不良记录,这样可以办理贷款吗

银行 2019-07-09 15: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贷款的房子也可以办理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个人按揭二次贷款业务是对房子进行重新评估后的升值贷款业务。
    按揭房抵押贷款,可分为短期二次抵押贷款和银行二次抵押贷款。
    1、如果只短期着急用钱,想用按揭房屋做贷款:分为两种情况 。
    有房本,程序:抵押登记-借款公证-放款。可以当天放款,这个是从担保公司放款的,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金,一般适合短期着急用钱的客户。
    房本没下:房本没下,但银行有贷款,想短期周转的客户。
    这种没房本的房屋只能走担保公司,短期贷款也就最长一年,手续不全,办不了银行的二次贷款。
    2、有房本想长期贷款:银行的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找新的银行申请贷款,等批贷后再和原先的银行解押,确保二次贷款一定可以放款。
    银行贷款只收贷款服务费,正常商品房的话,是收贷款额的百分之一作为服务费,银行批贷之后再收费。
    3、有房本想长期贷款但又着急用钱:可以当天从公司质押放款,然后马上帮您操作银行贷款,正常银行贷款一个月左右就放款了,银行放款后还银行的月供,这样既解决了着急用钱的困难,也解决了长期贷款月供压力大的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第90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根据此条规定,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债务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债务。
    第二,分期履行借贷合同的时效认定。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 良好的征信记录是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通常根据贷款品种的不同对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抵押类的贷款会要求征信三级以上,信用类贷款则要求征信二级以上;征信逾期严重的借款人很难准入,另信用卡年费,或是500元以内的小金额欠款造成的逾期,一般审贷官会酌情处理。
  •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
    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
    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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