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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本来打算租房子的 合同没签但是交了2000元的房费押金五百现在想退 只给退一半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18 09: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检查房屋设备无损坏的情况下,需要当场退还承租方租房押金。
    租房退租注意事项:
    1.提早通知出租方如果打算另迁新居,结束和现在房东的租赁关系,至少应该在迁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东。
    因为出租者在这段时间里,可以重新找到租赁者,并在新的租赁者到来之前,对房子进行一些必要的清理和修缮。
    2.清理一下房间所谓清理房间,把一些表面上的灰尘清扫一下。搬迁已经够紧张了,但是租赁者应该接受那些烦琐而又真实的规则:走后清扫,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样才会被接受。
    虽然不会花费多久的时间,但是可以给房东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给双方的宾主关系划下一个愉快的句号。
    3.房东进行退房前检查在离开之前,房东一般会和租房者约定时间,来进行退房检查。
    在承租方居住期间损坏了房间设备,那么,将面对的要么是部分扣除抵押金要么完全扣除抵押金。如果损坏的成本超过了抵押金,那么还应赔偿。避免麻烦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立刻修理或清算赔偿损坏的地方。
    4.在退房或通知房主之后,承租方可以要求一些附加的时间来打扫并整理一些物件,这个要求一般是会得到允许的。具体时间因人而异,可以跟房东商量。但原则是:应该尽快收拾搬出,以便下一位客人搬来。
  • 用人单位招收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财物。收取押金违法,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nn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
    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
    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
    综上,最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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