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现在和这个男人同居七年,我不想和他在一起了可是又撵不走他,有时他还用刀来威胁我,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们没有登记结婚,我就想让他走。我现在和这个男人同居七年,有时他还用刀来威胁我,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们没有登记结婚

离婚 2019-08-02 08: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男方双方结婚不登记的话,不属于合法夫妻,双方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须具备5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
  • 如果是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被胁迫结婚的,你可以到民婚局婚姻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可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具备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