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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开车在高速,然后前方二个车发生事故,没有放三角架警示牌,过了一段时间后,然后我开车撞了上去,第二个车上面的人在医院死亡,死亡无法鉴定是哪次撞击死亡的。交警队没有给出事故责任,让法院判。这次事故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判事故责任的话去法院需要找律师吗?当时开车在高速,过了一段时间后,死亡无法鉴定是哪次撞击死亡的。这次事故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交通事故 2019-08-27 17: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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