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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跟我老公因为一点小事,他要跟我闹离婚,说分居半年就可以自动离婚,我们是有感情的,而且小孩子都是跟我长大的,他一直都在外面工作,2-3月才回家一次,这样法院会判离婚吗他要跟我闹离婚,说分居半年就可以自动离婚,他一直都在外面工作,这样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 2019-08-13 06: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不是看你们分居多久,唯一标准是感情却已破裂且无法挽回,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一个参考因素,而不是必须分居两年才离婚,您可以随时到法院起诉,对方在婚内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对方属于过错方,对方有过错的,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出现婚外情分居的话,可以判断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房子是父母过户给自己的离婚了不用分。但要注意以下凡点:
    如果房子是买卖的话,那就得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是父母赠送的,不论婚前婚后,只要有父母的赠送协议(或遗嘱)就不用分。
    说明房子只能归个人,其他任何人不得分割的。
    如果离婚时,女方的情况很糟糕,比如没有工作,没收入,没房子。如果孩子还归女方的话,法院会考虑,房子虽然归男方。但是也得对女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也就是比没有这套房子的情况分割的要多。
  •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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