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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结婚的时候我没有要彩礼。现在我怀孕了。我老公说给我30万。这个钱。是写欠条还是我和我老公结婚的时候我没有要彩礼。现在我怀孕了。我老公说给我30万。这个钱。是写欠条还是

离婚 2019-07-12 2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欠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欠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您好!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诉讼离婚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鉴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你的情况说的也不够详细,建议当面咨询,以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彩礼一般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该地有给付彩礼的习俗,婚前给付一般与缔结婚姻有关。
    (2)从给付金钱的数额或者实物的价值上进行考量,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
    (3)彩礼的给付,都是非自愿的,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
    (4)彩礼给付、接受的主体往往不局限于男女双方本人,给付方包括男方及其父母兄姐,接受方同样包括女方及其父母等近亲属。
    (5)彩礼主要归女方娘家。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起诉处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是重要证据。务必保存好。对于当事人通过出具欠条、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口头约定等方式主张成立借贷关系的,若其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确已达成借贷合意的,亦可认定借贷合同成立,该借贷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
    因此,在缺乏借款合同和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若债权人仅以汇款凭证主张双方之间成立借贷关系的,因汇款凭证仅能证明其向对方当事人实际交付了款项而无法证明该款项的交付缘由和目的,在对方当事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情形下,债权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提供进一步证据。
    对能够查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按照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查明债务属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由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后,按其他法律关系审理,债权人坚持不予变更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债权人可按其他法律关系另行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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