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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朋友借钱15000.打借条,他知道我借钱主要用于还他人高利贷,这用途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19-09-11 01: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 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法院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民间借贷支付的利息往往高出这4倍的要求,尤其在目前贷款难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饥渴已经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如果两人发生借贷纠纷,贷方收取的高于法律规定的那部分利息,法律将“不予保护”。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他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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