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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婆是相亲认识的,然后家里人比我们结婚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我老婆,然后他又凶,所以后来我经常对我的老婆家暴,后来现在我们准备离婚了,所以我相信问一下家暴离婚房产怎么办呢?因为房子是我在结婚之前买的。谢谢。所以后来我经常对我的老婆家暴,后来现在我们准备离婚了,所以我相信问一下家暴离婚房产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8-29 04: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男方在结婚前盖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或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1.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属于离婚的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分割财产,这是诉讼请求的问题,法院不能在你请求之外依职权进行裁判;
    2.各自承担房贷的一般并无不妥,因为房子的产权归你,你可以根据这个判决要求男方支付他应承担的部分,至于是否能否执行,他有无能力履行,那是另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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