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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一个朋友问我借钱,我借给她了,但是那她被电话诈骗了,也没有写欠条,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一个朋友问我借钱,但是那她被电话诈骗了,也没有写欠条,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8-12 16: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所谓诈骗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假如小赵在借你钱时用的是真实姓名,也未采用其他欺骗手段,则由于他在借你钱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采取欺骗手段,在通常情形下,不构成诈骗。
    如果小赵在收到你给付的借款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的,因其收受你给付的借款是依合法有效的途径享受权利,能依法取得对该借款的所有权,故仅产生违约责任,不构成犯罪;如果小赵是在你给付借款之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积极实施欺骗行为诱使你给付借款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建议你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公安机关查证的事实来认定小赵的行为。
  • 您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 可以报警并举报网络诈骗人号码、IP地址等等一系列被骗证据。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说欠条相对详细,并且当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法律效力相当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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