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的车前几天出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为全责,现在交警大队让我们自行协商处理后续问题,但是对方对判定书有异议,现在拒不配合,已拖延好几天,我想申请上诉,今天去交警队事故科提取对方相关资料,但是事故科一直声称对方还没有把保险资料交过来,一直在拖延,请问事故科这样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对吗?如果对方一直不去事故科提交保险单据等资料,那我是不是就没办法上诉了呢?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为全责,请问事故科这样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对吗?是不是就没办法上诉了呢?

交通事故 2019-07-15 0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的处理流程是:首先勘查现场,再明确当事人间的责任,接着处罚以及赔偿调解等相关事宜。下面,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肇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