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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开车撞了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去医院检查,人没有事,脸部有点擦伤,就从医院回来了,伤者也没有提出赔偿,双方认识,我自愿给了伤者一千元。没有报警,我问问如果伤者以后身体有问题,我需要撑担责任吗?我开车撞了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去医院检查,问问如果伤者以后身体有问题,我需要撑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09-12 15: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 (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 (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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