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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单位实习已经过了实习期,但是过了实习期没有签订合同,在实习之前口头说了交保险,但是过了实习期之后未交保险,在我过了实习期两个月之后公司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搬了地方,然后距离我现在住的地方要做两个小时的车,已经跟老板说了辞职,老板说把工资结了,但是已经过了一个周了,打电话老板说把以前做错的图算一算,之前说的是一个月一结错的图,但是没有算,现在我已经离职了,说把以前的图算一下,说我的工资都不够抵的,我算的根本就不是这样的,现在打电话也不接,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但是过了实习期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已经过了一个周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12 04: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步骤如下:
    一、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就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对于因工资引起的劳动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完全可以提前3天申请离职,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至于薪资,在劳动合同里就应该有规定试用期薪资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就是了。如果没有在合同里规定,那么按照同工同酬条款,公司给你支付的薪资不得低于公司内部同岗位人员的最低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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