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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父母长期居住在公房〈未房改〉户主是我父亲、现父母已故多年、由于父母已故时没有把名字更改过来但现在实际上电表、水表都是我名字、现遇拆迁其他子女有权享受公房拆迁补偿吗?我与父母长期居住在公房〈未房改〉户主是我父亲、由于父母已故时没有把名字更改过来但现在实际上电表、现遇拆迁其他子女有权享受公房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19-07-29 08: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所需材料:①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死亡证明③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所需材料:①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原户主迁出凭证 。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所需材料:①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所需材料:①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②其它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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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房屋拆迁独生子女补偿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1、房屋拆迁除了房屋拆迁补偿款外,一般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
      
    2、房屋拆迁补偿款要看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归个人所有。
      
    3、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征地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有关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的规定处理。
  •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当遗产继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分为国有土地傻瓜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1、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2、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两部分:一是地上房屋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不存在继承问题。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
      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遗产之一,按继承法规定,继承规定如下:
      
    1、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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