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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金融借了8000块本金,分18期还,每期还760.16。利息加服务费加管理费加本金共13682.88。减去本金,剩下的利息加服务费18期总共要还5682.88元,然后打电话咨询过利息这块,说月利率是1.2%左右,剩下的就是服务费和管理费。算了一下利息加管理费加服务费总共年利率达到47.4%左右。是属于变相高利贷吗?可以起诉吗?在XX金融借了8000块本金,是属于变相高利贷吗?可以起诉吗?

金融 2019-08-12 14: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法律不禁止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是合法的,如果利息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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