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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个姐姐,因为她丈夫游手好闲并经常在外赌博,夫妻矛盾越来越大而提出离婚但男方没同意。后来离开他丈夫回到娘家,并在07年10月与当地一青年办了结婚酒,但暂时没打结婚证。在此期间她前夫曾多次打电话到家里出言恐吓。她现在想和前夫提出离婚诉讼。我姐和他前夫有一小孩有5岁了。 我想问:她和现在的丈夫在没打结婚证的情况下能不能要小孩?她这种情况有没构成重婚?因为她前夫不同意离婚现在提出离婚诉讼有没把握判离婚?离婚后小孩的抚养和他们的财产会怎么分配的?盼解答谢谢!!

离婚 2018-08-09 0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及到重婚的话,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帮他们收集一些证据材料之类的,重婚是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

    但是重婚罪名成立的话,你起诉离婚时,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 第一步,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就可依据约定时间凭着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
  •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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