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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女的,不到一年和我哥索取了10万多元,现在已各种理由说过不下去,说要离婚,这些钱也没证据,现在可以要回来吗?不到一年和我哥索取了10万多元,说要离婚,这些钱也没证据,现在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7-18 18: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的婚姻登记机关要求你将离婚破裂的原因写清楚。如果离婚的原因是由于他的过错引起的,如果你要求你将他的过错描述在离婚协议中,比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其实,如果是协议离婚,你们对此问题再进行争议已没有很大的意义,在夫妻感情破裂原因中,直接以“感情不和、性格不和”等模糊词语进行阐述就可以了,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争口气”的思想是不可取的。

  • (三)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
    3、子女各自财产的证明;
    4、房屋产权的证明、合资建房的证据、证人证言;
    5、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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