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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女友的前男友提刀和我弟弟打架,我弟弟拿棍把人打坏致脾切除,在医院花了三万元现已治愈还没出院,我弟弟的案件已转在检察院,对方已经做了伤情鉴定,并且要求私了但是还要求判刑,请问这种情况,私了的话赔偿多少钱?我们可不可以起诉对方(按防卫过当起诉)?对方已经做了伤情鉴定,私了的话赔偿多少钱??

刑事辩护 2019-07-17 17: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伤情鉴定不是在医院做,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为了给伤害罪犯嫌疑人定罪量刑的依据,不是赔偿的依据,一般由公安部门和有资质的法医鉴定单位鉴定,比如XX市公安局技术鉴定室或者XX市人民医院法医鉴定所。
  • 到公安局做伤情鉴定,首先需要办案单位开具伤情鉴定介绍信。  持伤情鉴定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X光片、病历、伤情照片等,即可以到公安机关人体法医学鉴定中心去进行伤情鉴定了。
      鉴定后,法医会将鉴定结论直接给办案单位。  办案单位应将鉴定结论通知当事双方。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还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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