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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商品房,05年初,物业通知我拿钥匙,但必须交3个月物业费和500元押金才给钥匙,为了拿到钥匙装防盗门(因小区有暖气被盗现象),我就交了物业费和押金,今年9月28日,我到物业说请不要给我送暖气,我暂时不打算住此房,可物业说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和采暖费.请问,物业这样做对吗?我买了一套商品房,物业通知我拿钥匙,可物业说不住也要交物业费和采暖费.物业这样做对吗?

房产纠纷 2019-07-31 1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律师认为,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 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综上所述,物业费收取标准并无硬性标准,遵循服务越高收费越高的原则,一般来说当地都会出台指导收费标准,但也仅供参考。
    作为业主,对于物业公司收费觉得不合理的,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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