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是一名国营企业的职工,自1995年至2005年与厂里签订了十年劳动合同,在这期间,2000年至2004年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从停薪留职期满至今,多次要求厂里安排工作,厂里一直没有给以安排。此后,厂里也一直没有书面通知本人回厂上班,停止一切待遇,而我也没有再交纳停薪留职费。2006年,厂里通知我去办理手续,到了以后才告诉我合同要终止,但是我没有看到书面通知,我要求续签,人力资源部不同意,我就走了,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在这以后,我还去过几次,都被他们告知合同终止给挡回来了,时至今日,我一直没有和厂里办理任何手续,我想请教一下,合同到期,没有接到书面通知,单位能否自行终止合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再就是,我并不想申请经济补偿,只想能够回去上班,如果打官司,会有希望吗?都被他们告知合同终止给挡回来了,单位能否自行终止合同?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我并不想申请经济补偿

仲裁 2019-07-22 2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系,用人单位没有按时遵守法律规定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先行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被受理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仲裁费用,被诉人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