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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3月,我与乡农机站签定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合同,并在当地的司法所进行了公证。时隔近四年过去了,乡政府准备开发农机站对面的土地,我现在所租赁的土地与政府开发的土地没有任何关系。在这时,政府准备解除我的租赁合同,理由是:1、农机站现在已不存在,现在归政府管,当时定的协议无效。2、协议定的土地租赁年限是30年,30年不受法律保护。这两条我通过查资料给他反驳了。现在他又找出第3条:协议上说的是租赁费是一次性交清,说我没有一次性交清,关于交租赁费的事情是这样的,当是站的土地是面向社会进行出租,站领导有个内部规定,内部人员每间土地租赁费比社会上的人员便宜1000元,这个规定当时参与此事的都知道,只不过没写在合同上,政府以便此为借口,说我违约要解除我的合同。还说不管官司输嬴,乡里都要收回土地,如果乡里官司输了,赔我违约金,(当是的违约金定的太低了,只有2000元)也要收回的我的土地(土地上现在暂时没建房子,我准备近期建)。请问石律师,这官司我能蠃吗?我与乡农机站签定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合同,协议定的土地租赁年限是30年,这官司我能蠃吗?

行政诉讼 2019-07-31 1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 一般而言,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计算。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一、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  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不能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  
    二、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  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均不违约  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平等自愿的协商行为,与订立合同并无二致;不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形,此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事实基础,更没有法律依据。  买房置业固然是每个人的梦想,但是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还是持观望态度,所以在一定时期之内还是愿意选择租房。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算?很多人对此比较关心。看过本文,您的疑问大概可以消除了。如果您还是没有把握,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加细致的服务。
  •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算?  
    一、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不应当重复计算  根据“损益相抵”规则,即使一方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另一方应当仅仅选择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中的一种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在违约金或定金“收益”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具有补足差额的义务,因此,不能通过重复累加的方式,无端加重违约方的责任。  
    二、支付损害赔偿金作为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具有最终后置性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赔偿损失应当是在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定金责任之后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  另外,被告对其损失额度具有举证责任。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均不违约  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平等自愿的协商行为,与订立合同并无二致;不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形,此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没有事实基础,更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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