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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想问的是,我大哥自从08年8月生病住院以后查出患有癌症。于08年9月出院在家调养,从08年9月至今一直都是我大嫂在照顾我大哥,可是从08年12月份起我大嫂提出了要我大哥和我妈妈一起生活,她每个月给300元的生活费,其他一概不管。如果我妈妈不让我大哥和我妈妈一起生活,我大嫂就把我大哥送到养老院去。我大嫂还对我妈妈说要是她不照顾我大哥就把我大哥送到养老院去让我妈妈再也见不到我大哥。还质问我妈妈你生了儿子你不管那你生他干什么?我妈妈也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而且还有糖尿病,身体也不好,如果让她一个人照顾我大哥也确实是不现实。所以我妈妈没有答应她的要求。我大嫂于09年1月8号没给我们家里任何打招呼,就把我大哥哥悄悄的带走了。我想问一下,如果她把我大哥送到养老院去合法吗?在我大哥现在重病缠身的时候,她可以提出和我大哥离婚吗?我大哥现在由于疾病的原因,大脑有些糊涂不记事,如果我大嫂利用我大哥生病不记事的这个缘由,动员我大哥对我们说是他自愿去养老院的,我们还能起诉我大嫂吗?

离婚 2018-08-09 09: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包括提交诉状,诉讼立案,提交证据,事实调查,双方质证,最后陈述等环节。如果您想诉讼离婚,目前您需要书写一份诉状并且提交您们的结婚证复印件,就可以到管辖地的法院立案诉讼了。
    在庭审中,您需要举证证明您们的婚姻无法继续,具体而言就是您丈夫患有不孕症的证据,并且对于您们婚后的财产您也需要有自己的主张。这样才能保证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您的离婚目的并且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
    这些问题都是相对具体而私密的,所以只能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联系乔律师。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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