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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我们夫妻不是同个城市,因孩子小的时候他家不方便抚养,所以现在我儿子三周岁了,一直都是在娘家长大的,现在我们感情已经破裂了,但是夫妻双方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协调不了,请问如果我们这样的情况通过法院起诉来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谁?会判给女方吗?孩子的户口的户主是婆婆,我的户口当初结婚的时候也迁过男方,因我的是居民户口,所以我的是自己另外一本户口本!这样的户口问题会不会给我们离婚后的抚养权带来问题!

离婚 2018-08-09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监护权就是要负责子女的抚养,是一个概念。
    2、法院应该会判每人抚养一个孩子。法院不处理户口问题,你到时凭判决书或调解书自行办理户口。
    3、此协议如是你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4、你的理解,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实务中很能变更离婚时确定的抚养权。
    5、“拒不配合探望”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携家人及朋友,如果时间允许,也可以出游。
  •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父母离婚后,通常会产生子女与父母一方相分离,由父母另一方直接抚养的问题。夫妻离婚虽然不能消除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是抚养子女的方式会发生变化,由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单独直接抚养。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1、你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房子属于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对于你们同居期间一起还月供,如果你能提供银行的还款记录,则你可以要求男方返还。
    3、你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你 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4、现在房子升值,你可以要求男方对你进行补偿。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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