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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今年4月7日在法院协议离婚。和女方共同有一所105平米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协议是女方给我42万后我再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继续执行。女方到现在还没有给钱。房子也没有过户。而且说房子是她的,让我搬走,也换了锁。说房子是她的,要钱没有。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我。我现在也没有地方住。如果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法院能强制卖房子吗?这房子现在还是我的吗?我于今年4月7日在法院协议离婚。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我。如果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法院能强制卖房子吗?

离婚 2019-07-25 1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只有一套房产,法院是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因为法律也具有人情味,不会让被执行人居无定所而流落街头,这不合法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和目的。但如果你所居住的属于大户型面积房产的,可以采取大改小的办法,就是将你的大房子拍卖掉,再买一套小房子给你居住,其中的差价给申请执行人,这样既能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也能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 对于生效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要回属于您的财产了。房屋拆迁款,要先诉讼要求分割,因为该款是您们在离婚诉讼中没有涉及到的,如果胜诉,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个人认为可以,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后发现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隐秘、毁损财产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起诉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您是有机会争取您的财产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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