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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08年7月25日在工地因水泥倒塌坠落导致受伤,胸骨.肋骨骨折等多处受伤,在医院治疗时,由于父亲没有文化,全权都有老板办理,老板未用我爸爸的名字,也将所有的住院治疗材料拿在手中,并且老板并没有和员工签定合同.在我爸爸出院后,老板就开始置之不理,并且拖延时间,并不予赔偿,现在我想申请工伤认定,却发现没有材料!并且老板并没有和员工签定合同.在我爸爸出院后,并不予赔偿,我想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 2019-07-26 0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作出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申请工伤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 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原件并复印件)
    9、 事故调查报告

  • 1、上班途中出车祸了,如果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话,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就可以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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