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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租人隐瞒商铺不能转租,而又和我签了转租合同,这个合同有没有法律效率?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合同我能解除吗?能给我相应的赔偿吗?如果出租人隐瞒商铺不能转租,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合同我能解除吗?能给我相应的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8-29 07: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以及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转租合同怎么签订?  
    (一)房子转正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到底该如何预防租房纠纷的出现呢?地产交易专家提醒大家,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签合同。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三点: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3、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以上便是房屋转租的相关内容,包括房屋转租的概念、法律规定、房屋不能转租的类型、房屋转租合同的签订等相关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转租的一些烦恼,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他们会竭力帮助您,解决问题。
  •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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