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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已经起诉离婚了,还有几天就开庭了,现在男方的父亲死了,如果他们家借钱安葬,或以别的方式借钱,我姐有可能跟他分担这比债务吗?如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姐向别人借钱,这笔钱他们会分担吗?如果我姐他们双方都不要孩子,孩子归谁呀,是个男孩四岁了,现在还没有上户口,希望你能帮我解答。我姐已经起诉离婚了,我姐有可能跟他分担这比债务吗?这笔钱他们会分担吗?孩子归谁呀,现在还没有上户口

离婚 2019-08-01 10: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 您有两种方式可以离婚:
    1、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
    一、关于协议离婚,你们夫妻二人必须签好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然后带上你们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去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离婚了。注意,离婚协议上要写明三项内容:
    1、夫妻自愿离婚;
    2、有无孩子及孩子的抚养及探视问题;
    3、有无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置这些财产。
    二、关于诉讼离婚,如果你们夫妻二人达不成离婚协议,不能诉讼离婚,那么,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去法院离婚。
  • 关于涉外婚姻起诉离婚,需要双方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中方公民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被起诉离婚,开庭时头一次不去,诉讼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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