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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按人头分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还有我的吗?

离婚 2019-07-25 14: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婚姻期间拆迁,离婚后取得相关房产的,可以在房产取得后双方再协商分割房产份额,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2,拆迁房产的分割主要看相关拆迁协议,对个人具体补偿面积、补偿款数额
    3,拆迁协议中针对婚姻期间取得房产的个人补偿部分,离婚后取得的,一方都可以对其中自己应得补偿部分要求对方按拆迁协议具体数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作价补偿
  • 婚后拆迁安置的房子不一定是共同财产。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
      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你的情况要具体分析,比如,拆迁安置房是否共同出过资,如果你也出过资,对于房子也是有部分权利的。
  • 离婚时房屋拆迁的,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离婚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处理。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生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
    安置时选择的是安置房而非货币安置的,如果房屋拆迁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归个人所有。
    但获得安置房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享有的优惠购房份额面积所对应的价款。
  • 如果你是有房产证土地证的话,也就是具有合法权益。对方无论是政府还是开发商要求征用你的住房及土地都必须征得你的允许。具体条件是由具有所有权的一方开,然后双方谈判最终达成统一。
    如果你没有与对方谈妥,对方是没有权利强迫你交出房地产的。简单来说吧,比如你去开发商那里买商品房,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按你要求的价格卖给你呢?所以同理。如果不知道提出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参照当地新商品房的价格,至少补偿款足以购得起一套新商品房,以及装修,否则住的好好的谁愿意搬来搬去呢。
    拆迁重建本来就是为改善居住条件,如果反而让你的生活从此陷入窘迫,就违背了拆迁的本意了。作为合法公民,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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