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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甥6月10日满16岁。前两个月,由于在家不好好读书,初三没读完就和家里吵架跑到广州来投奔我和我姐姐,说是要在外打工。我们为了磨练一下他,答应了他的要求,让他自己在广州找工作。4月中,他在一家烧鹅仔快餐店找到了一份送快餐的工作,当时由我姐夫送他去的快餐店,老板说要交300元押金,说是怕员工拿着收了快餐的钱跑了。我们当即就交了300元押金,也让老板娘开了个收条。当时老板娘说是700元一个月,包吃住。现在家里来电话,要我外甥赶回去参加中考,不然到时候高中都没得读了。家里的人都希望他能继续学习,让他提前一个多星期就跟老板说要离职。可老板、老板娘、店长都说离职可以,但要提前一个月,必须让店里请到人并且熟悉了业务才能走。不然工资一分都没有。可这是突发时间,他家里还是希望他回去读书,毕竟年纪还很小啊!现在我外甥每天都在跟老板、老板娘、店长说,可他们你推我、我推你的,要么就是说离职就没工资,说是要做到半年才可以离职。但我外甥说当时交押金都没听他们说。请问,现在我们能要回押金和我外甥的工资吗?急急急!!!让他自己在广州找工作。还是希望他回去读书,现在我们能要回押金和我外甥的工资吗?

刑事辩护 2019-08-13 2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招收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财物。收取押金违法,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nn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按时足额地发放,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否则应当支付拖欠工资和滞纳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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