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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们结婚之后再去办房产证(房产证现在还没去拿)。那么房产证上可以有我的名字吗?我们是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证上可以有我的名字吗?

离婚 2019-08-06 10: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办理: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就是要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接下来就是去管理部门领取一份《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且填写好,不过在申请表填写完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些开发商手里会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那么直接填写就可以了。
    不过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到哪个部门办理,这样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3.到相关部门领取测绘图(表):测绘图(表)也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因为它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我们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且领取测绘表,或者也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开发商处领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5.领取房产证:办理好过户手续以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时需要带好证件和资料,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就可领取房产证。
  • 《婚姻法解释
    (三)》主要内容
      
    1、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2、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4、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
    针对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问题,首先需要判断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婚前购买,也没有其他的约定,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男方个人的,离婚时是不分的。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且在婚内共同挣钱购买,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用你们婚后财产购买的话,面临分不到财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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