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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再婚,在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就领取了结婚证了,因为女方比我父亲小十几岁,女方的目的不明确,我做子女的怕到时候被骗了,不过我的父亲做了份赠与协议,到时候打起官司来,我的父亲财产不受损失吗?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谢谢你丁律师。我的父亲再婚,在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我的父亲财产不受损失吗?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 2019-07-28 1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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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该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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