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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发生口角,当事人拿东西重伤别人头部,算故意伤害吗?

刑事辩护 2019-08-26 15: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本罪,予以立案。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犯罪构成如下: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轻伤还是故意重伤。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 1、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要对重伤案件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岁以下的不负刑事责任。
    2、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具体如果判决还要由法院根据作案人的年龄、具体案件裁决。在此,也建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能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赔偿,取得谅解后争取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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