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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14500块钱,有一年多了,一直拖着不还,我有对方的借条,打电话她也不接,对方是富阳人,我没打过官司,麻烦各位告诉我怎样起诉对方有一年多了,一直拖着不还,我有对方的借条,打电话她也不接,我没打过官司,麻烦各位告诉我怎样起诉对方

债权债务 2019-07-26 05: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因此,你可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要求其从催告还款期届满之次日起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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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钱不还作为债主是可以起诉的,不过借条作为债权债务的证据之一,如果没有借条,那么胜诉的概率可能不大,不过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有专业律师的介入协助可以为当事人更好追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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