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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我老公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在一起了,他从来不给家打电话,也不给小孩抚养费,想离婚他又不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办他从来不给家打电话,也不给小孩抚养费,想离婚他又不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8-29 1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想离婚,通常会涉及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之后,男方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可以凭离婚协议到法院起诉男方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男方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有权利提出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由男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按照以下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所谓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例如,双方收入悬殊很大,一方负担较重,或生活难以维持,另一方就应适当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则可相应的降低比例。
  •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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