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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本来感情很好,由于第三者介入,现在我老公向我提出离婚,我不同意,因为我对他还有感情,我也能感觉他对我也还是有感情的,只是现在他听了外面那个女人的挑唆要回来和我离婚。我们还有一个八岁的女儿,我不想孩子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长大。所以我坚决不同意离婚,可我老公说者由不得我,说要在法庭上见。我想问问我能不能坚持不肯离婚,这样能保全我的家吗?现在我老公向我提出离婚,我不同意,所以我坚决不同意离婚,这样能保全我的家吗?

离婚 2019-09-17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三者介入是一种反社会主义婚姻道德、妨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往往导致合法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离婚。对于有过错一方提出离婚的,有的虽属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夫妻不和,但如果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尚好,夫妻感情尚完全破裂,应采取积极措施,断绝有过错一方与第三者的联系,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其不正当的离婚要求是错误的,尽量调解和好;也可以驳回起诉,给进一步进行调解工作创造条件,以观后效;对调解不成,可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和好无效的,应认真仔细地做好无过错一方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子女和财产问题,争取调解离婚,但不能强迫。调解和好、离婚都不成,那?除应在庭上对有过错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外,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对有过错一方及第三者给予行政处分,待处理后再行判决离婚,同时依法支持、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妥善处理子女、财产问题并给予尽量的照顾。
      一般来说,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 对于家暴,即使家暴的一方不想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根据法院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 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对于孩子的问题,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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