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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结婚一年多就离婚了,原因是她没生小孩,结婚三个月就说没要小孩,家庭战争就没停,到了最后妹妹实在不能忍受就说离了,妹妹要娘家赔的东西男方还不给还说要就不离婚了,最终还是离了,我想问妹妹的户口还在男方,男方那边拆迁,我妹妹是否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呢?还有他们的户口怎么才能分开?妹妹要娘家赔的东西男方还不给还说要就不离婚了,我想问妹妹的户口还在男方,是否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呢?

离婚 2019-08-02 15: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户口、离婚后小孩户口怎么办: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婚前购房,个人财产;婚后购房,共同财产。大体就是这个样子了。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以诉讼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婚姻过错方理应受到经济制裁,无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
    关于抚养权,不能协议抚养孩子的夫妻,也可以诉讼争取抚养权,谁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利于孩子各方面成长,往往判给谁抚养。
  •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
    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
    二、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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