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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土地过户手续,转让方找不到,应该怎么办理

房产纠纷 2019-08-08 0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房产买卖,必须经过登记,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即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2、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所以,您购买房产后,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要办理过户,否则,无法获得房地产的完整所有权。
      
    3、房屋买卖是大宗交易,要确保所有权完整过户,切不可因小失大,否则,会有很大的后遗症;建议您积极办理土地证过户。
  • 离异后,如果住房是过户给离异的一方,那么,办理的不是买卖,是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归谁)一起到房管,室内请办理离异析产过户给一方,如果析产完毕,得到住房的一方想卖掉,需要这一方名字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
    婚姻情况证明。就可以到房管,办理买卖过户他人。
  • 一般房屋转让过户是二手房过户,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详细说明: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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