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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事咨询,我与前夫于2004年8月离婚。经过是这样的,因常年感情不和,我们已分居(一个房,两间屋)一年多,从孩子出世,几乎全由我负责,他的任务就是回家看电视,对于如此没有责任感的人,我完全失去信心,再加上他总骚扰我,于是我向法院申请离婚,结果在法庭上,他一口咬定我们没有感情不和(现在想来他是故意的),尽管我在庭上拒理立争,并说明他在家使用暴力,为此110曾到过家中,可无济于事,法院判决不离。回来后,我没办法,只得同他协议离婚,他说可以,不过房子得归他,给我和孩子3万元钱,多可笑的协议,房子18万,他一个人住,我和孩子却…于是我说不行,孩子已上3年级用钱的地方多着呢,,这让我们怎么过,我说要不你给10万,他说不行他没有那么多最多5万,因为长期的冷战与骚扰,我要逃离这段不幸婚姻的愿望太强烈,于是勉强同意,在协议书上签了字,至于孩子的抚养费,我上网查了,他最少也该给200以上,因为他是市政工程公司第4工程处的,效益不错,工资不低,可他说企业工资时高时低,没准,所以只给150,碰到这么自私的人,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因此就同意了。结果我现在的生活遇到困难,与父母挤住不大的房子里,父母因为此事着急,上火,加上年老体弱,经常上医院,女儿马上要考初中,经济困难就在眼前,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说的就是我。前几月,他把房子卖掉,说是卖了26万,我想最少也有28。9万,我就跟他商量,可不可以补偿些,并跟他说明实际困难,及当初签协议时房子没卖,所以协议不合理,可是他一点人味没有,一口回绝。回想起种种,面对我可爱可怜的孩子,面对我善良的父母,,我心急如焚,彻夜难眠。我真是忍无可忍,但又无能为力,上法院离婚,离不成,签协议,不公平。让我怎么办,恰好这时,朋友打电话来,告诉我电视上一个离婚案例,说是两年内可以重新起诉,条件有两个,一是内容与法律不符,一是不是自愿的,我觉得这两条我都符合,因此,我先咨询律师,看我的问题,能否解决,如有可能,我将聘您为我的代理律师,起诉他!!!

离婚 2018-08-09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后出现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譬如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协力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故意隐瞒了一部分财产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离婚证遗失或毁损。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当事人一方反悔。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5)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

    凡是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该项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法院会受理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最终依靠的是双方的自觉的履行,如果协议离婚后出现财产分割、抚养问题等纠纷,即可以按照上面介绍的方法解决。

  •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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