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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十五年,有一个十五岁的男孩正在上学,有一处房产,是他父母给的。门脸房是我们结婚后自子盖得。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孩子归我抚养。我和丈夫结婚十五年,有一处房产,如果我们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孩子归我抚养。

离婚 2019-08-01 20: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贷款购房,就需要严格界定房屋购买时间及还款时间,即婚前一方购房,婚后还贷的,在离婚时可以认定房屋所有权归为一方所有,但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款,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款的金额要求房屋所有一方付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解答,予以妥善处理。
    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存在同居,就需要靠具体的举证来证实房产的归属。
  • 朋友,你好! 区分夫妻财产和个人财产的一个关键点就是结婚时间,通常领取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结婚之后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财产。你所说的该商品房购买于该夫妻结婚前,婚后如未做产权变更的话,该房屋产权还属于该亲友所有。
    至于该亲友老人出资或认为是对子女的赠与或借贷,该老人并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回答满意,请采纳我的解答。
  • 分配,房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除上述条件外,即使唯一住房,同样可以执行。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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