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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三月买的新房(按揭付款),现在我的老房子开始拆迁了。请问我可以拥有一套安置房吧?

拆迁补偿 2019-07-31 17: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离婚时按揭房的分割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举个例子,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该如何分割?对于这种情况,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
    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
    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如果该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则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当然前提是买卖协议本身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存在主体不适格或者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
    需要注意是,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最好在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下来之后再交易。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而且这里的买卖合同只是债权,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之后出现纠纷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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