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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他人租房,我是房东,他和我租房,如果到期不交房租,我找不到他,经济损失他公司会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8-17 0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 租房者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
    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
    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代理权限到期代理人擅自继续行驶代理权进行代理行为的,属无权代理行为,而该无权代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当被代理人追认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有效的,那么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代理人的继续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及相对人都应该遵循并如约履行;
    (2)当被代理人不追认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有效的,那么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代理人的继续代理行为就是无效的,被代理人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应该由代理人承担。
    无权代理行为造成损失,代理人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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