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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23岁,可已经结婚2年多了.他20岁交了一个女朋友因为性格不合分手,可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女的居然有了身孕,并且把孩子生下来然后打电话给他所有亲戚,最后他没有办法,只有21岁他就结婚了,还因为这样赔了1万多的罚款.我爱上了他,没有因为他的故事放弃他,没有嫌弃他的一切,他也很爱我.他和这个女的不是一直住在一起,这个女的有钱的时候和他一起住,没钱的时候就跑回自己家里住.他爸爸是个无赖,他和他爸爸住在一起,他头上一道刀疤也是他爸爸砍的.我们的性格很相似,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不长却非常融洽,我们彼此都很珍惜对方,并希望能永远在一起.这个女的知道了我们的事情把他关在屋里,我们分隔了.后来有一天趁着参加婚礼,他逃了出来,什么都没有逃了出来......我为了他把工作辞退了,租房未到期,宽带还预付了一年,我放弃了我工作两年多建立的所有客户关系和经济基础,和他私奔了.结果,这个女的动用了所有的方法要到了我旧身份证的地址,那是我大学的地址,她找到了我的家乡,找到了我父亲.........找到了我们.为了和他在一起,我和他一起回去见了他的亲戚和这个女人的妈妈,还有他们三岁的女儿.坦白说,这个女的很爱他,爱的夸张,爱的疯狂,她说哪怕只留下他一个人,空壳都可以!可关键是他并不爱她啊!!他说他对她只有感情和亲情.难道因为一个人很爱很爱你,你就一定要以身相许,托付终生吗???我们是人啊,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自由地选择我们的婚姻啊???我们想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可这个女的又威胁说好要离婚:1.女儿给你们养(其实女儿是跟她姓的)2.给我20万损失费天啊............我们还都年轻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啊.......如果真有我们倒是愿意补偿她的啊!!!!!最后,我们妥协了,他跟她回去,我和他现在分隔两地,每天都靠着发信息联系着他说他很爱我,我不放手他是不会放的可是他还是很不成熟的一个男人,而且性格里有软弱的成分......我们都坚持的很痛苦又不愿意放弃对方我们实在很辛苦,每天都这样,是人过的日子吗

消费者维权 2018-08-09 19: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离婚没有必要查对方有没有第三者。只要感情确实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 2。如果对方确实有第三者,只是有过错一方要求离婚法院不支持。是不是判决离婚尊重无过错一方的意见。
    与分财产无关。 3。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关键,登记在你姨父或者你阿姨名下法院就可以分割,登记在别人名下法院就不能分割。房主愿意让谁住就让谁住。 4。离婚时法院只分割现有的财产,法院看不到的东西不管分。
    5。孩子有谁抚养,听孩子的意见。
  • 你好,协议离婚是比较简便而且容易处理的办法,建议优先考虑;如果确有必要,感情确实破裂,那么走诉讼途径是下一步办法,您可以将具体情况和安排意愿告诉我,为你逐步解答,如果你觉得必要,建议去聘请律师为您代理,因为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有律师的话,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毕竟你的权益更需要保障。希望能够帮到你。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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