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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自行车上班不小心摔倒到医院检查X光照相医生说未见明显异常过20天我有去检查结果左股骨颈骨折请问医生这是不是医疗事故我骑自行车上班不小心摔倒到医院检查X光照相医生说未见明显异常过20天我有去检查结果左股骨颈骨折是不是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 2019-07-31 0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 鉴定结论并不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当然证据。是否成为医疗赔偿诉讼的证据还取决于法院对该结论的审查以及对全案证据的判断。司法实践中,尤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往往并不据此判决不赔偿,而是依据不同的法律和证据判决。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医疗单位所致的损害事件进行技术鉴定所作的认定意见。  根据《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
    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同时,在医疗事故侵权案件审理中,还存在着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也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可能。在受害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证明了医疗行为违法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法院对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行推定。
    如果被诉的医疗机构不予举证否定因果关系和过错,只要法官经审理认为这一推定并不违背客观规律,当然就可以直接认定侵权责任成立。  由此观之,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仅仅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其具有法定的审查权,既可以采信它,也可以否定其效力。
  • 上班不小心导致伤害,是否为工伤需根据具体原因确定,若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不小心砍伤手的,则应当属于工伤。若与工作没有关系,则不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
    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 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也是一个经营场所,有义务保证出入于医院的人员之适度安全义务。现医院因过错(未提示楼道滑等),造成你母亲摔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你母亲的诊病单据是证据。现在难的是医院的监控录像。建议:第一,报警处理,让警察调取该证据。第二,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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