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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认识三年了,之前只是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工作种类不同所以没有很深的了解。那时我才20今年结的婚。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我这人爱面子所以吵架的方式就是谁也不理谁。可随时间的流逝。更加不和。我现在想离婚。可他们说要我拿出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什么证据才能证明那。如果拿不出会不会不盘离婚啊?可是事实是真没戏了。因为男方所以一直不同意因为我们有共同财产他怕分的少。我该怎么办。请帮帮我我现在想离婚。可他们说要我拿出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什么证据才能证明那。

离婚 2019-08-14 0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离婚,需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理由和相应证据,您需要证明是否有下列情形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如果您不能证明上述情形,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您第一次起诉可能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您需要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
  • 你好 婚后财产均分 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后,孩子问题一般是一人一个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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