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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自侦案件,有人被检方以贪污罪批捕,但未拘留,后检方撤销案件,是否可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 2019-08-01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嫌贪污一般都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申请可以拘留七天,第二次可以延长到一个月,第三次可以延长到37天。
    这37天内警方会收集证据以便对案件的审理。如果涉案较广,证据较多。
    已经可以定罪,但是37天内还是没有收集齐所有的证据,警方可以继续拘留。
    当法院审判时,其刑期以送进看守所的那天算起。
  • 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既然是应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裁决的司法活动,就应当遵守司法程序的一般规则,赔偿的一般程序是: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合议。无论是行政审判庭,还是赔偿委员会,都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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