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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填写职工档案存在欺诈行为,公司可以开除吗?

合同纠纷 2019-07-30 09: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现在没有开除的说法,只能是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通过书面形式,企业以口头转告的形式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2、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否则企业需要支付赔偿。
    3、一般来说,请假不是企业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特殊情况下,企业即使解除合同,也必须证明在法律或企业制度中这种行为达到了解除合同的标准,如果企业不能证明这点,那么是无效的。
    4、企业可能会说员工手册或制度中有规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手册或相关制度必须在保证出台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才能对员工有制约力,其处理结果才能得到法律支持。简单的说,如果企业的员工手册或制度没有向员工进行了宣贯,不能证明员工知道并了解相关制度,企业是不能因此而处罚员工的。
  •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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