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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单位停产,员工放假,我被排入值班,整1个月,上12小时休24小时,没有休息日,大概出勤数在240小时左右,加班时间应该在70小时左右。但是今天听公司领导说,上个月不允许有加班费,上个月所有超出的工时都在后几个月补休,请问,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8-08-09 23: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
    劳动法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1、找公司协商,比较节省大家的时间和精力;


    2、向劳动部门匿名举报;


    3、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若上述的方法都行不通,建议是直接找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内发生加班费争议的,不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产生加班费争议的,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 年内提出劳动仲裁。


    5、劳动仲裁解决不了,或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建议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 可以用补休来代替加班费吗?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即使补休,员工仍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详细的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可以用补休来代替加班费吗。
      按照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而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
    因此即使补休,员工仍可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注意:   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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