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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非农业户口,老公是农村户口,我们结婚生育一女孩,但是老公是家里的独子,我还有个弟弟,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生二胎吗?户口落在老公的名下不行吗?现在的女儿户口跟我。我们结婚生育一女孩,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生二胎吗?户口落在老公的名下不行吗?现在的女儿户口跟我。

离婚 2019-07-28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这些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的还是未婚的,是符合计划生育的还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只要是女职工怀孕的,就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就业保障权(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是例外)。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当地计划生育机关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基本上和用人单位无关。
    因此,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农村二胎上户口需要证件如下:
    农村二胎孩子正常上户口,一般需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有的地方还要孩子的准生证),选择夫妻一方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应该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二胎也是这样。
    所以,父母应及时带着相关证明给孩子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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