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08年1月我与李X认识并确定男女关系后于08年3分手,在这之前李X前后给我卡上打过,上下大概2000于元,当时并没有说是借给我,而是说叫我拿去用,可是分手很久了他突然找到我说他缺钱,要我还钱给他。我拒绝了因为那时侯我也有损失,之后他并放下话如果不给他,他就找我家人麻烦,而且他没有在之前说这钱是借我用的,没凭没据,我的损失谁赔我啊,这是恐吓吗?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钱给他还是不给,给了觉得自己停委屈的,怎么办,如果他真的对家人进行骚扰,我可以起诉他吗?什么方式起诉他。有劳律师们给支个招,给个回复,谢谢当时并没有说是借给我,要我还钱给他。之后他并放下话如果不给他,我的损失谁赔我啊,什么方式起诉他。

债权债务 2019-08-01 17: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事情,要保留确凿的证据材料,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或者债务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不露脸、玩失踪的,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法院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缺席判决,以后找到被告人,就可进入执行程序。
  • 无论双方是什么样的关系,只要一方的“找麻烦”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那么其就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肇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