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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赁的房屋,与第三方签订房屋借用协议,她开幼儿园,如其不按时交纳房租,需支付我违约金2万,每延迟一天交纳滞纳金300元,现已晚交2个多月,我给其寄了催款通知书的快件,限十五天内把房租和滞纳金交齐,现在她仍未履行,我提出以一次性转让费的形式来了结,她也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另外,终止协议通知书怎么写呀?如其不按时交纳房租,我给其寄了催款通知书的快件,她也不同意,我该怎么办?终止协议通知书怎么写呀?

综合法律 2019-08-16 20: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房租一般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缴纳。最好在约定日期前交纳,避免逾期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赁应约定违约金,而非滞纳金。违约金的比例由双方自行约定,应在具体的租房合同中体现。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主张违约金的,一般不能高于实际损失的30%。
    虽然违约金是没有上限,但过高法院也不会支持(一般以实际损失来看的),一般按月的为单月月租的一到二倍就差不多了;按日的话,如果数额实在太小,不方便与租户沟通,一般晚个几天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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