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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服务型行业,服务员流动性较大,公司与员工均签署劳动合同,但未为服务员购买保险。现有两名服务员仅提前一天以威胁口吻给公司写了一份通知,第二天就擅自离职。她们要求公司补偿未交的保险费用,请问该怎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员工均签署劳动合同,第二天就擅自离职。请问该怎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 2019-08-04 13: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首先你要弄清楚·公司是不是已经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办理。则由公司先行垫付,后找社保局进行赔付。
    2、如果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的社会保险,则由公司单方面进行赔付。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为根据,进行理赔。
    最基本的标准有:一次性医疗保险、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就业补助金(辞职的情况下)组成。
  • 企业未给员工买社保可以到当地社保征缴机构申诉,不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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